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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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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来源: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政务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协助确定进驻市民之家的单位和事项,配合做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承担全市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服务在市级大厅落地实施工作。

      (三)承担涉企服务有关工作,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帮办服务中的各种问题。

      (四)制定市民之家日常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民之家窗口和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为进驻市民之家各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五)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进驻市民之家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违诺行为的投诉和处理。

      (六)负责市民之家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置市民之家的突发公共事件。

      (七)负责做好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技术培训等工作,推进市民之家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发展;承担中介超市日常运营及服务工作。

      (八)配合做好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承担全市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工作;承办“行风热线”等栏目,做好回访、督办、考核、公示等工作。

      (九)协助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开展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指导、规范县(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环境优化工作。

      (十)负责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热线诉求事项的交办、催办、协调、回访、归档、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热线诉求的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受理人民网、大河网、市政府门户网、洛阳网等网络渠道的民生诉求和政务服务网络平台投诉举报事项;负责全市网民诉求办理事项的分析研判和统计考评工作。

      (十二)负责对政务服务热线及网络诉求事项中逾期未办结事项、疑难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调查处理群众对诉求办理质量的投诉举报。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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