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采购实体政务大厅服务标准化体系制定项目的公告
时间:10-29
来源:
洛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实体政务大厅服务标准化体系制定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洛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项目概况
我市今年被确定为全省政务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需要落实国家、省现有政务大厅服务标准化相关规定,提升细化相应标准,研究起草河南省政务服务大厅分区分类、窗口 (含综合窗口)设置、人员配备、咨询导办、辅导预审、一次告知、上门服务、帮办代办、志愿服务和大厅软硬件设施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和服务机制,编制详细、实用、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要成功创建2022年度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为创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奠定良好基础。
三、采购内容
(一)供应商协助采购人拟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阶段任务、时间节点及具体责任分工等。
(二)供应商按照标准化示范项目评定标准,协助采购人制定工作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指导采购人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编制标准体系结构图、标准明细表、标准汇总表和编制标准化管理办法及与采购人标准化试点相关的其他事项。
(三)协助采购人收集、整理和编制体系内的相关标准;协助采购人做好标准实施及评价;解答体系试运行工作中的问题等及后期相关完善工作。
(四)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标准化基本知识、标准体系、标准编写、标准实施及评价,以及试点单位相关要求等培训工作。
(五)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做好省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验收工作,并符合验收条件。
(六)供应商保证派出的人员坚持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进行服务,并保守甲方技术和管理运行秘密;确保工作人员的稳定性,时效性,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若是授权代表参加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材料
(一)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二)佐证资料:主要包括近三年工作业绩、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等证明公司(机构)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以上资格证明所述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要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或文件夹进行密封包装。
六、采购办法
(一)采购人将根据报名情况,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资格初审后,向中选供应商发送《投标邀请函》。
(二)对于未中选的第三方机构,不再另行解释。
七、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17时(北京时间),逾期无效。
(二)报名方式
1.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发送《响应确认函》(格式自定);
2.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送至洛阳市民之家7楼7003办公室。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7号洛阳市民之家
联系人:朱先生 闫女士
联系电话:63917802 63917157
18538861981 18538861979
电子邮箱:lysxzfwzx@126.com
洛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