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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洛阳市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机构的二次公告

时间: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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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拟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洛阳市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监理的投标报名。现将有关事项的二次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洛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服务范围

    洛阳市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建设项目监理(信息化类)。

    三、预算金额

    6万元以内。

    四、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信息化项目的工程监理业绩、资质和能力。

    2.投标单位已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行网上登记,纳入“政府采购合格名单”。(参选文件中须附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截图)

    3.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联关系的,都不得在本项目遴选中同时参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之前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的招标监理机构将被拒绝参加遴选(参选文件中须附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五、遴选文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材料、项目投标方案、报价单、无违法承诺书等。上述资料中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从业资格等情况、律师团情况、本地工作场地情况(以房屋租赁协议或房产证为准,同时提供相关照片资料)、2021年以来信用等级、2021年至今荣誉表彰、社会责任佐证材料、体系证书等;2021年以来承担信息化项目建设类招标监理业绩;服务及保密承诺。

备注:以上资料(要求一正四副)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监理人签字。

    六、遴选办法

    1.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项目监理遴选小组组织评审会,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内容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议,依法依规选择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

    2.对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不再另行解释。

    七、遴选文件递交

    报名及递交遴选文件截止时间:请于6月21日18时前将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sdsjzhb@126.com,并将纸质版送至洛阳市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市民之家4059室。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先生  程先生  电 话:0379-63917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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